狗只
狗只
格斗狗只及已知危险狗只
格斗狗只
「格斗狗只」问答
哪些狗只是格斗狗只?
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 167D 章)附表1,「格斗狗只」涵盖四大法定种类:比特斗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这四个种类狗只的任何混种。
第167D章对「格斗狗只」的规管
1. 格斗狗只一律不得输入香港。




2. 任何人不得繁育格斗狗只。现存的格斗狗只必须由注册兽医为其进行绝育手术,狗主亦须持有由兽医发出该狗只的有效绝育证明书。

3. 格斗狗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稳妥地戴上口罩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并被人用一条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稳妥地牵引。


4. 格斗狗只必须借在所有时间佩戴着指定颈圈,予以识别。有关颈圈必须至少阔1.5厘米,其向外的一面的底色必须为鲜黄色并至少有4条红色斜条;每条斜条之间必须至少相隔1.5厘米,所有斜条必须至少阔1.5厘米。

已知危险狗只
哪些狗只是「已知危险狗只」?
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第10条,若狗只于公众地方或其他地方没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况下作出以下任何行为,有机会被裁判官命令分类为「已知危险狗只」:
(i) 咬噬或袭击任何人而导致该人
- 死亡,或
- 严重受伤以致留院接受治疗
(ii) 咬噬或袭击任何受饲养的动物而导致该动物
- 死亡,或
- 严重受伤以致:
- 被兽医人道毁灭
(iii) 屡次袭击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令任何人害怕会受到袭击
第167D章对「已知危險狗隻」的规管
1. 已知危险狗只必须由注册兽医为其进行绝育手术,狗主亦须持有由兽医发出该狗只的有效绝育证明书。

2. 已知危险狗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稳妥地戴上口罩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并被人用一条不超过1.5米长的狗带稳妥地牵引。

3. 已知危险狗只必须借在所有时间佩戴着指定颈圈,予以识别。有关颈圈必须至少阔1.5厘米,其向外的一面的底色必须为鲜黄色并至少有4条红色斜条;每条斜条之间必须至少相隔1.5厘米,所有斜条必须至少阔1.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