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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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鬥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
格鬥狗隻
「格鬥狗隻」問答
哪些狗隻是格鬥狗隻?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 167D 章)附表1,「格鬥狗隻」涵蓋四大法定種類: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這四個種類狗隻的任何混種。
第167D章對「格鬥狗隻」的規管
1. 格鬥狗隻一律不得輸入香港。




2. 任何人不得繁育格鬥狗隻。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3. 格鬥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穩妥地戴上口罩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並被人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


4. 格鬥狗隻必須藉在所有時間佩戴著指定頸圈,予以識別。有關頸圈必須至少闊1.5厘米,其向外的一面的底色必須為鮮黃色並至少有4條紅色斜條;每條斜條之間必須至少相隔1.5厘米,所有斜條必須至少闊1.5厘米。

已知危險狗隻
哪些狗隻是「已知危險狗隻」?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10條,若狗隻於公眾地方或其他地方沒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況下作出以下任何行為,有機會被裁判官命令分類為「已知危險狗隻」:
- 死亡,或
- 嚴重受傷以致留院接受治療
(ii) 咬噬或襲擊任何受飼養的動物而導致該動物
- 死亡,或
- 嚴重受傷以致:
(iii) 屢次襲擊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令任何人害怕會受到襲擊
第167D章對「已知危險狗隻」的規管
1. 已知危險狗隻必須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該狗隻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2. 已知危險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穩妥地戴上口罩以防止其咬噬任何人,並被人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

3. 已知危險狗隻必須藉在所有時間佩戴著指定頸圈,予以識別。有關頸圈必須至少闊1.5厘米,其向外的一面的底色必須為鮮黃色並至少有4條紅色斜條;每條斜條之間必須至少相隔1.5厘米,所有斜條必須至少闊1.5厘米。
